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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國民年金疑問?請專業人員解答一下!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linjerry5    時間: 2011-5-23 04:15 PM     標題: 國民年金疑問?請專業人員解答一下!

請問一下~在我工作時我公司沒有勞保制度  這時我已經開始繳國民年金了!!
離開公司至現在我都沒工作!!
直至今年政府卻不用人民再繳~~那之前我們繳的那些國民年金是可辦退  還是被政府所沒收?
如果可辦退要如何辦理?如果沒收不就讓人民當冤大頭?
作者: eliwu9621    時間: 2011-5-23 07:29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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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cheeho1210    時間: 2011-11-1 07:56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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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eyny0128    時間: 2011-11-1 08:07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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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cfhsiehe    時間: 2011-11-1 08:40 PM

繳了
以後會有好處
退休時可能老年給付
作者: palm777    時間: 2012-2-27 09:27 PM

本帖最後由 palm777 於 2012-2-28 02:36 AM 編輯

國民年金的問題,我不懂,所以我只講很表面的小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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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年金給付加碼,101年2月底將首次入帳


2012/01/13 17:26     政府新聞稿


1011月份起,國民年金各項給付加碼500700元,調增後給付將在2月底首次入帳!

為了擴大照顧弱勢民眾,立法院於100122日三讀通過新增國民年金法第54條之1,明定自10111日起,老年年金給付A式加計金額、遺屬年金給付基本保障、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及原住民給付等,由3,000元調增為3,500元;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基本保障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,則由4,000元調增為4,700元。

國民年金給付固定在次月底入帳,所以勞保局會在2月底依調增後金額,將1011月份的給付款項匯入請領人帳戶。只要是符合請領國民年金給付,且沒有老年年金不得擇優計給、身心障礙年金不得請領基本保障情形的人,都會是受益對象,預估受益人數約達118萬多人。

為了避免民眾所領給付因通貨膨脹而縮水,國民年金這次修法除了調高年金給付金額以外,也明定未來每4年,都將依照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,同步調高國民年金各項給付金額。也就是說,物價漲多少,年金給付就增加多少,但是當物價降低時,年金給付並不會減少,以確實達到照顧弱勢民眾基本經濟生活的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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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 2011-12-1日電)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通過「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明確規範被保險人逾期繳納期限,以及被保險人與各級政府應負擔保險費計收方式,保障民眾權益。

內政部表示,國民年金法已於今年6月29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,對於被保險人欠繳保險費或利息,經保險人以書面限期繳納,逾期始為繳納者,依法得領取之前3個月老人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年金給付,不得擇優或享有基本保障。

內政部指出,為求適用明確,修正草案規範「逾期始為繳納」期間,明定被保險人超過保險人書面通知的30日繳納期限,將視為逾期,若被保險人於期限內繳納保險費,將不損其擇優領取保險給付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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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的說法很好聽~

有工作保勞保,沒工作保國民年金!政府說,保國民年金的人,你繳6元,政府出4元 領時可拿回10元

政府說,國民年金跟勞保年金一樣,都是繳愈久、領愈多,而且領到老,絕不是大家認知中只能月領3,000元。如果投保年資超過26年,每月領取金額為5,000元~6,000元。若投保年資達40年,每個月可領近9,000元。

若連續投保國年民金40年,所繳保費為51萬5,082元,如果從65歲開始請領、平均餘命17年,則可領取183萬3,062元,幾乎領回3.5倍的錢,難怪葉崇琦會說:「這是一件很划算的投資,如果你有能力,一定要去繳。」

看來除了早死就沒有的人吃虧,好像大家都很划算的樣子,繳愈久領愈多則最好是投資自己到65歲。


看來連續投保國年民金40年,官方說這是很好的回報,一位女性24歲離職、結婚,成為專職家庭主婦,開始繳國民年金到64歲,但這建立在他至少要活到72歲,這樣她才不會吃虧,而國民年金費率會逐年慢慢0.5%,最高上限至12%。


我們知道國民年金最少要繳15年,所以最爽的人是,2008年繳交年金幾年即滿65歲,而國民年金未成立15年,能基本就月領3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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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年金追款 最高2.3萬9.3萬人最多繳3年保費 民罵:搶錢

2011年 08月23日  蘋果即時

【陳嘉恩╱台北報導】沒收過國民年金繳費單的失業者或家庭主婦,下周三前可能接到一張高達兩萬三千多元的「恐怖繳費單」,這是因《國民年金法》修法擴大納保對象七月上路,下周首次寄繳費單將回溯過去三年保費。承辦國民年金的勞保局說,這批繳費單期限將寬限半年,希望民眾「有多少繳多少」。

《國民年金法》修正後新納九萬三千多人,主要是曾領小額軍保退伍給付或公教保養老給付而遭排除者,例如有志願役軍官僅領數千元退伍給付,原本終身無法參加國民年金。新法規定,曾領軍保退伍給付、公教保養老給付等人,只要年資合計未達十五年或總額未達五十萬元,六十五歲前無其他社會保險時,將被納入國民年金。


勞保局指,修法回溯到二○○八年十月國民年金上路日生效,因此月底寄出繳費單中,如納保對象三年來都沒工作,將被追繳最高三十四個月保費、約兩萬三千多元。

繳款期寬限半年

對於新納保國民年金者要補繳保費,家庭主婦林小姐說:「一張繳費單要繳兩萬多元根本是恐怖繳費單,覺得在搶錢。」
勞保局指,未特別統計有多少人繳費金額會高達兩萬多元,不過為避免新保戶無力繳納,這批繳費單繳款期限從下月底往後延半年,即明年三月底前繳納即可;如民眾有意分次繳納,可致電勞保局要求開立分次繳款繳費單,建議能繳多少就先繳多少。

政府應逐戶宣導

社會保險專家、勞務士協會理事長張凱翔說,估新納保者多接近六十五歲,繳保費很有利,六十五歲後可每月領至少三千元老年給付,「但這些人拿到繳費單恐覺得是詐騙,政府應專人逐戶宣導,避免民眾權益受損。」

國民年金擴大納保資訊

★對象:曾領軍保退伍給付、公教保養老給付或2009/1/1後領取勞保老年一次給付,投保年資合計未達15年或總額未達50萬元,且未滿65歲、未保其他社會保險者
★人數:約9.3萬人
★追繳金額:首張繳費單於月底前寄出,回溯自2008年10月,期間符合國保資格年資均被追繳,最高須補繳34個月保費、逾2.3萬元
★緩衝規定:首張繳費單繳款期限由9月底延長為明年3月底
★諮詢管道:(02)23961266、http://www.bli.gov.tw
資料來源:勞保局、《蘋果》採訪整理

勞保局表示,修法回溯到二○○八年十月國民年金上路日生效。

這修法只爽到的人,只有曾領軍保退伍給付、公教保養老給付或2009/1/1後領取勞保老年一次給付,投保年資合計未達15年或總額未達50萬元,且未滿65歲、未保其他社會保險者。

專職的家庭主婦本來就是立法的主要對象,但失業的人...

失業的人不繳國民年金是要罰錢的!


1.若無業的人不繳國民年金,則有謀生能力的配偶就會受罰,罰金為3,000~1萬5,000元。

2. 若有欠繳費用且欠繳時間在10年以內,可以申請補繳,但要另外補繳利息(編按:利息以郵局的定存利率為基準點計算),保險年資仍然可以列入計算。但若超過10年,則10年的部分,就不得請求補繳,保險年資亦不得併計。

3. 有中斷、停繳費用期間,其保險年資不計入,且日後計算國民年金給付時,不得選用有基本保障的A式。

如所欠繳保險費月數累計達8個月以上,且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最近1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總額合計新台幣50萬元以下,可向勞保局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。


不知各位有沒注意到基本細節,大家要知若中途放棄繳納國民年金則日後無法退您錢。


失業的人之後找到工作,想要最後再拿到國民年金的錢,就要記住不可中斷或補繳(含罰金),至少繳15年並且還要等到你65歲,除非你是50多歲不然都不划算,因為看來政府只是用修法過後的國民年金來吸金。


越晚出生的人負擔越重,這和全民健保有同樣的問題,青年人現在繳的不是用在自己身上,是年齡有65歲並曾付費幾年的老人家,但未來你老了以後的社會,若老人的人口結構佔多數,問題就馬上出現。




台灣的健保與國民年金保險,在名義上號稱是保險,但卻以社福為出發點去推廣實施,而在財務規劃上就會發生很大的問題。




假設中年生病無法工作或養病失業兩三年的人,本就沒收入繳國民年金及罰金,窮到生活都成問題,但又不算低收入戶,本來就在吃老本。
開始繳國民年金,繳了就要一直繳,而在十年內能申請補繳,不過若超過11年都沒繳,在補繳和罰金後,年資只能往前推十年。 青年人失業時繳的部份很可能都白繳,之後工作20年很可能就超過 11年都忘了沒繳 ,停的點不好則有年資問題。


阿民,22歲開始工作,而38歲失業兩年,此人38歲開始繳國民年金,但兩年後有工作就不繳交,但在53歲又失業,並且一直無法找到工作,國民年金也沒錢繳,62歲時才想到快65歲了,此時向借人借錢繳國民年金,申請補繳從54歲補到63歲,64歲的錢也順利借到,阿民保證65歲時每月至少會拿到3000元,其中每月還2000元,這結果其實也算不錯,問題是沒錢繳就吃大便這裡50多歲才繳國民年金確實還有佔便宜到,但38~40歲的兩年是白繳的,我想我會在64歲時失業再繳國民年金。




A式=月投保金額×0.65%×保險年資+3,000元

B式=月投保金額×1.3%×保險年資




例:

1.參加國保35年:
→個人採B式發給,每月可領7,862元

     依A式計算:每月可領:3,000元+17,280元×0.65%×35年=6,931元

     依B式計算:每月可領:17,280元×1.3%×35年=7,862元


2.參加國保11年:
→個人可採A式發給,每月可領4,236元

     依A式計算:每月可領:3,000元+17,280元×0.65%×11年=4,236元

     依B式計算:每月可領:17,280元×1.3%×11年=2,471元


3.國保開辦時已年滿57歲,參加國保8年:
個人可採A式發給,每月可領3,899元

     依A式計算:每月可領:3,000元+17,280元×0.65%×8年=3,899元

     依B式計算:每月可領:17,280元×1.3%×8年=1,797元



看出立法當中的誤區了嗎?!  民眾要如何取得最大利益?!
首先民眾要活得久夠久,但又不想年輕時就繳,不然最後要繳到12%。


看出立法當中的誤區了嗎?!  

2011年國民年金修法,每生一胎給17280元。


國民年金的主要目的是讓人民老有所養,但少子化問題卻用國民年金解決。






作者: laio0707    時間: 2012-2-27 09:44 PM

只能現在先繳吧~以後再請領~不過政策搖搖擺擺的~哪知以後啊
作者: tallboy178    時間: 2012-2-27 10:39 PM

我記得是放在玉山銀行等你65歲退休才可以去領出來
作者: miyake1129    時間: 2012-2-28 11:29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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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kent3691    時間: 2012-2-28 01:17 PM

國民年金這東西我才不繳,根本是政府五鬼搬運調度資金。
健保的坑也越來越大,政府從來不會去開源節流,根本不敢去解決這些問題。
勞保最好不要有事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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