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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成為伊莉的版主,你將獲得更高級和無限的權限。把你感興趣的版面一步步地發展和豐盛,那種滿足感等著你來嚐嚐喔。 嘉義縣曾有一家地下爆竹工廠發生爆炸意外,造成六名工人死亡。由於工廠老闆沒有幫他們加保勞保,家屬無法領到勞保死亡給付;事後雇主又逃之夭夭,致死者家屬求償無門。幸好有「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」,家屬才獲得職災勞工的死亡補助及家屬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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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其實從民國卅九年勞保開辦後,就已有提供職災勞工較多的給付,到了六十八年才分為「普通事故保險」及「職業災害保險」。當投保勞工遭遇職業災害時,便可依照規定,請領職災給付,雖較普通事故給付金額略多,但對重殘的職災勞工或職災死亡勞工的家屬照顧仍有不足。 為了對職災勞工提供更適度的保障,自八十五年起,經過立法院五年協商討論,九十年方立法通過「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」,並從隔年四月廿八日「國際工殤日」開始施行,從此不論勞工有沒有參加勞保,只要是工作期間發生職業災害所致死亡或失能,均可以得到死亡補助、家屬補助、殘廢補助、職業疾病生活津貼、身體障害生活津貼、器具補助、看護補助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等保障。 通過後的職保法定位為職災勞工的補充性保障,針對發生重大職業災害的勞工提供第二層保障,也為無法參加勞保的勞工,或因雇主不守法未申報參加勞保的勞工,發生職災時,開闢一條補償之路。 遇有重大工安事故時,勞保局還會透過媒體資訊主動關心,前往職災單位提供協助,讓職災勞工及家屬,直呼「足感心」。 此外,遭遇職業災害的勞工,在醫療或復建期間,甚至成殘之後,經醫生囑咐有輔具使用的需要,如背架、輪椅等項目,於購買後六個月內可向勞保局申請補助。 癒後重返職場,如因該傷病致工作設施有需改善的必要,雇主也可向勞保局提出補助申請,減輕雇主額外費用的支出負擔,增加繼續僱用職災勞工的意願。 除了發給職災勞工各項補助與生活津貼外,增加了職災預防,以及職災後勞工社會復健、職能復健、職業重建等機制,針對僱用職災勞工並提供其從事工作必要的輔助設施的事業單位,也給予補助。 【聯合報/李承宇/20100805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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